一、项目名称
2025年城管线生活垃圾分类及卫生清理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金额
800000元/年
二、相关标准:一、考核标准:
工作项目 | 地面清扫 | 垃圾清运 | 保洁 | 人员规范管理 | 安全文明作业 |
工作要求 | 二遍/天 | 二遍/天 | 随时巡视 | 1、员工工作态度考核:工作期间无主动性、无积极性、无责任感、随意串岗、扎堆聊天发现一次,扣1分。 | 保洁工作期间做到文明安全作业,如有市民投诉情况发生,经调查属实,每次扣3分。 |
量化考核标准 | 100平米内:发现管辖区域内有杂物(含烟头、白色垃圾、槟榔渣),超过2处扣1分;发现类便1处扣1分;晴天发现积水超过3处扣1分。(注:以上各项整改时间为30分钟) | 发现1处积存、裸露垃圾扣1分,有味有污渍的扣1分(注:以上各项整改时间为30分钟) | 100平米内:发现管辖区域内有杂物(含烟头、白色垃圾、槟榔渣),超过2处扣1分;晴天发现沙土不及时清理,10平方米扣1分;发现类便1处扣1分;晴天发现积水超过3处扣1分。(注:以上各项整改时间为60分钟) | ||
扣分情况 | ? | ? | ? | ? | ? |
本次得分 | ? | ? | ? | ? | ? |
备注 | 1、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采购人被市、区通报扣分,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记重大过失一次,并扣21分; |
******街道生活垃圾分区域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全面提高街域卫生清理维护作业质量,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街道城管线生活垃圾分类及卫生清理维护服务******街道统一实行外包。
(一)服务范围
1、垃圾分类清运数量:全街道(******街道背街小巷)现每天的湿垃圾量在8吨左右,每月约240吨;园林垃圾、开放式小区及背街小巷的大件垃圾及装修垃圾每月约200吨(苏家公山龙门阵未征收区域和无物业小区的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需拖运至转运场地)。
2、卫生清扫保洁范围:区政府托管区域2个:一是以前城投******街道苏家公山公共区域279720平方米;拆迁闲置地块2块,约30000平方米;因无清扫保洁主体单位而只能暂时托管的大型区域1个,约2500平方米;山鹰潭林区1个,约313020平方米;河堤河滩沿线2个,约11000平方米,合计面积664672.41平方米。(******街道背街小巷清扫)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街道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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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一、人员、设备及服务要求
1、人员
(1)每天各类垃圾转运全职人员8人,清扫保洁全职人员12人。(其中不含主管负责人、机动人员、垃圾清运车辆的驾驶员)。
(2)服务人员须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品行端正。服务人员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洁,工作时间内按合同规定的人数接受采购人监管。
(3)成交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服务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本项目相关的劳动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安全文明管理、在岗基本职业技能与素质等内容。
(4)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本项目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2、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保洁工具(扫把、撮箕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须配备作业车(轻型专项作业车或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一台、垃圾运输车(轻型特殊结构货车)一台,同时配备具有相应车辆驾驶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自有设备提供有效期内行驶证,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和有效期内行驶证)。
3、服务内容及及要求
1)垃圾清运
(1)每天对各小区、企事业单位每天分类收集到集中转运点的桶装湿垃圾组织转运到湿垃圾站;
(2)对各小区、企事业单位所产生的散装湿垃圾、园林垃圾进行收运;
(3)对开放式小区及背街小巷的大件垃圾及装修垃圾组织转运到开福区大件垃圾消纳厂及家装垃圾消纳厂;
(4)对乱倒乱卸垃圾、“牛皮癣”、小残标、积存裸露垃圾、积存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清运;
(5)对浏阳河、捞刀河河堤河滩沿线垃圾、堆物,对绿化带、花坛内杂物进行清理;
(6)公共垃圾桶及时进行清理保洁,保持垃圾桶外部清洁卫生,摆放规范,不能有破损、澎溢等现象。
(7)成交供应商须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大件、家装、桶装垃圾清理外运工作,应做到日产日清,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
(8)若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时分类及清运大件、家装、桶装垃圾的,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应虚心听取采购人的合理化意见并及时整改到位,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9)成交供应商的垃圾清运车辆在服务期间应有车辆行驶证和相关行业许可证等证件。驾驶人员相应车辆驾驶资格证,并购买车险和配制人员的意外保险。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安全行车。如发生一切意外或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城管交通运政部门扣车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成交供应商每次装车应控制渗漏撒落,并负责装料地点周边五米范围内的保洁及运输车辆的轮胎清洁工作,并及时进行清洁处理。
(11)合同期间,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的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清扫保洁
(1)作业时间:夏季6:00—17:30,冬季6:30—18:00(如遇重大检查和领导视察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要求的作业时间)
(2)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进行常态化保洁。清扫保洁范围内时刻有人保洁,确保无垃圾、堆物、积水和油污等(油污不含外墙墙面)。
(3)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分类垃圾桶进行清掏清洗,保证清理及时无垃圾外溢,并保持分类垃圾桶外部清洁干净。
(4)******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每周擦拭2次,确保目视无明显灰尘,无污渍(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擦拭、除尘1次)。
(5)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含2.5米以下)“牛皮廯”进行清除;定时定期对绿化带进行清扫,确保无枯枝、落叶、垃圾等;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的道路进行地面油污、污迹进行冲洗。
(6)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含2.5米以下)“牛皮廯”进行清除;每个星期对绿化带进行清扫,确保无枯枝、落叶、垃圾等。
(7)服务人员参加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日常训练、培训,掌握应急事件处理方法,并能快速响应应急事件。
(8)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其派出的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所有服务人员在任何时候出现的意外情况均有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免除一切责任。
六、验收标准:一、验收方案
1、验收的主体:采购人。
2、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
3、时间或条件: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4、验收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期验收(12次)。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项目实际发生服务内容情况每月由成交供应商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完成验收。
5、验收程序:
(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购人制定验收方案,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先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提供服务内容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及时向采购人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启动履约验收工作。
(2)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事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1******事务中心副主任1人、城管专干1人。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并出具确认表。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对已下达的清扫保洁任务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因本项目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6)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
(7)考核低于90分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6、验收内容
根据采购需求的服务内容及日常考核结果进行验收。
7、验收标准
(1)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清扫保洁工作根据考核表相关事项进行随机抽查并形成抽查记录,按月形成考核报告。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申请验收资料包含清扫保洁照片、清扫保洁工作的完成情况的文字说明等内容。
(3)成交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证件、车辆证件等相关信息与投标时保持一致。
8、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
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服务内容、要求及考核结果承担相应责任。有连续二次考核低于80分,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争议处理
成交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就争议的事项与采购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
10、验收费用支付
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11、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对供应商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2)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3)如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并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累计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不能履约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责任,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2、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3日内申请重新验收;
(3)成交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对质疑内容及时作出答复。
七、其他要求:一、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对公转账)
2、付款方式:分12次支付,每月初依据考核情况支付上月费用。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如遇政策调整,项目合同自行终止,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并做好交接工作,采购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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