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5年-2028年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5年-2028年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008************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5年5月13******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标段一共38名投标人参与投标,标段二共25名投标人参与投标,标段三共51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
标段1:
******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山东省现代形象科学研究院综合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三,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标段2:
******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三,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标段3:
******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三,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1: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有限公司(信用代码:******MA3C605C63)
(2)投标报价:折扣56%,税率6%。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如本合同到期后,合同额度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延期。若实际执行达到合同金额上限,合同自动终止。
(5)项目负责人姓名:杨盛波。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山东省现代形象科学研究院(信用代码:******MJD643324D)
(2)投标报价:折扣46%,税率6%。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如本合同到期后,合同额度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延期。若实际执行达到合同金额上限,合同自动终止。
(5)项目负责人姓名:肖光玲。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信用代码:************1T)
(2)投标报价:折扣56%,税率6%。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如本合同到期后,合同额度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延期。若实际执行达到合同金额上限,合同自动终止。
(5)项目负责人姓名:邵晓飞。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标段2:
1.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信用代码:************1T)
(2)投标报价:折扣56%,税率6%。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如本合同到期后,合同额度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延期。若实际执行达到合同金额上限,合同自动终止。
(5)项目负责人姓名:王香雨。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信用代码:************0L)
(2)投标报价:折扣54.8%,税率6%。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如本合同到期后,合同额度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延期。若实际执行达到合同金额上限,合同自动终止。
(5)项目负责人姓名:韩应文。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T)
(2)投标报价:折扣45%,税率6%。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如本合同到期后,合同额度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延期。若实际执行达到合同金额上限,合同自动终止。
(5)项目负责人姓名:彭旭知。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标段3:
1.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信用代码:************31)
(2)投标报价:折扣53.6%,税率6%。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如本合同到期后,合同额度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延期。若实际执行达到合同金额上限,合同自动终止。
(5)项目负责人姓名:吕涛。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信用代码:************1T)
(2)投标报价:折扣57%,税率6%。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如本合同到期后,合同额度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延期。若实际执行达到合同金额上限,合同自动终止。
(5)项目负责人姓名:邵晓飞。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信用代码:************0T)
(2)投标报价:折扣52%,税率6%。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如本合同到期后,合同额度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延期。若实际执行达到合同金额上限,合同自动终止。
(5)项目负责人姓名:黄志宏。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三)否决投标情况
标段1:
******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针对本标段的财务要求承诺书和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中财务要求、非联合体要求,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有限公司:应急响应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指标★条款规定,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中业绩要求,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标段2:
******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针对本标段的不转包或分包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中转包或分包要求,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有限公司:应急响应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指标★条款规定,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标段3:
******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针对本标段的不转包或分包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中转包或分包要求,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中业绩要求,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有限公司:应急响应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指标★条款规定,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中业绩要求,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四)其他
公示期: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1日,共3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和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韩建帮、吕安康
联系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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